上海合作组织与中国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2001年6月,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元首在上海举行会晤,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布在“上海五国”机制基础上建立新的区域性多边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该组织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各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等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世界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各方决定在北京设立组织秘书处。
作为上海合作组织的首倡国之一和积极推动者,中方积极参与了组织框架内的各项活动,为其发展和壮大提出不少建设性主张和原则,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