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概况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1949年成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中国的外交关系翻开了新的一页。
从1949年到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中国同苏联和各社会主义国家建交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1955年印度尼西亚万隆亚非会议后,一些亚非国家同中国建交。到1956年,同中国建交的国家已有25个。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末,中国先后同几内亚、加纳、马里、刚果、坦桑尼亚等国签署友好条约和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支持安哥拉、几内亚比绍、莫桑比克、津巴布韦、纳米比亚等国争取独立的武装斗争和南非人民反对白人种族主义的斗争。先后同缅甸、尼泊尔、蒙古、阿富汗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并签订了边界条约,同巴基斯坦签订了关于中国新疆和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地区之间的边界协定。同印尼解决了华侨双重国籍问题。到1969年,同中国建交的国家已达50个。
新中国外交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是在1971年10月。当时,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下,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此后,中国同绝大多数西方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从而出现第三次建交高潮 。
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在邓小平外交思想指引下,中国发展了同美国、日本、西欧的正常关系,改善了对苏关系,全面发展了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改善和发展了同周边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为妥善解决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中国同英国和葡萄牙经外交谈判,分别同上述两国于1984年12月和1987年4月发表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分别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对香港和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并创造性地贯彻邓小平外交思想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谋求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先后同印度尼西亚复交,同新加坡、文莱和韩国建交,同越南、蒙古实现了关系正常化。
1996年,江泽民主席访问南亚三国,经协商确定,中国-印度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建设性伙伴关系,中国-巴基斯坦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中国-尼泊尔建立世代友好睦邻伙伴关系。中国积极发展同亚非拉和东中欧国家的关系。同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中国同拉美国家的关系不断发展。拉美同我建交国家增到19个。一些同我国尚未建交的国家也开始考虑同中国发展关系。
人类进入了新世纪,主要标志是: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需要中国。中国真诚希望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与所有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