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刘 东
北京政协委员建议对进京人口实行准入制度的消息公布之后,媒体上的讨伐之声就铺天盖地而来,评论者的批评当然有其合理性,人口准入对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利,对公民城市生活的权利将产生影响,特别是对那些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群体,准入制度等于是剥夺了他们的城市生活的权利。这样做合理吗?答案在我们的很多评论者看来是不言而喻的,可是,评论者的平权意识、弱势关怀往往是粗糙的,波普尔主张“通过知识获得解放”,对于某些评论者来说,也需要通过知识获得更准确的判断和分析。在“进京人口实行准入制度”的设想上,我们也需要更多理性分析——评论者很多正义的激情表达里面,笔者就看到他们在经济学常识上的欠缺。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进京”置换为更具有普适意义的“进城”,我们正在经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城市化过程。非城市人口进城的步伐将是持续的,而且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可是,城市化的必然命运同具体城市本身容纳能力之间将形成不可避免的紧张,而且,缺乏节制和引导的城市化也可能播下龙种、长出跳蚤,比如墨西哥、里约热内卢等城市,由于人口无节制地进入,导致了整个城市自身的现代化生态破坏,形成贫民窟城市。
也就是说,城市化应该是一个有序的、渐进的过程,需要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同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相适应。
而且,城市生活本身,需要相应的生活能力,以及生活素质。这是一种非强制的、天然的城市进入门槛。在深圳,大量的车祸死亡人数里面,流动人口占了80%,为什么?就因为他们不懂或者不遵守交通规则,结果被城市自然地淘汰,这样的淘汰根本无法得到人们同情,甚至被默认了。城市生活对人们经济能力的要求显然更高,按照市场经济的观点,当人们无法在城市正常生活的时候,他们会自然离开,可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并不会按照这样的理性来安排生活,有的人就是宁可成为乞丐或者成为盗贼,也不愿意离开城市,这有心理的因素,也有惰性的因素。
单纯依靠市场的自发选择,很难约束那些低端的生存群体。他们生活在窝棚、桥洞等地方,平时靠拾荒、乞讨谋生,过着极不稳定的生活,一旦运气不好,或者出现什么意外灾祸,健康、生存都很难保障,那些懦弱、胆小或者善良的人将独自承受朝不保夕的生活以及无法预料的灾祸与苦难,甚至付出生命代价;另外一些人将很快突破道德、法律的防线铤而走险,给社会带来无法预料的危害。那些强调城市应该给予这类人人如此生活权利的人,其实是对这些人缺乏真正的同情,其实只是在宣泄他们自己的道德高标,并不真切地关心这个群体的生存处境。
相反,如果城市对上述群体做出限制,那些人将不得不重新选择职业,甚至将不得不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最差也可以回到他们的本土,那里有他们的耕地和属地性公共福利。如果真要体现对这个群体的关怀,正道是呼吁建立更广泛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而不仅仅局限于城市。
在客观上,城市生活有自然的门槛,当自然的门槛无法规避那些无理性的进入者时,公共管理也有权设置公平的城市门槛:比如,有权把小偷以及种种非法营生的群体驱逐出城市吧,有权取缔影响公共交通的乞讨行经吧。
当然,依靠行政手段设置准入门槛,有很多操作上的难题,也可能因为执行上的异化,那些本来不适合在城市生活的人往往畅通无阻,而真正能够在城市生活的群体反而因此付出更多的成本(比如过去普遍存在的暂住管理费),甚至可能演变成一种人生权利的侵害,过去的收容遣送制度就是如此。
所以政府在稳妥推进城市化的策略选择上,应该尽可能用更具有建设性的手段,比如,面对城市拾荒群体的无序,完全可以通过设立规范的拾荒公司,以此把那些散兵游勇挤出市场,浙江某地有过尝试,可是舆论一片讨伐,估计早无疾而终了。对于街头乞丐,我们可以从交通、市容法规等方面进行合法规范:不是禁乞,而是禁止妨害交通的商业活动(乞讨)。我们的公共管理的很多改进建议,即使有合理性,可是,往往因为缺乏从民生福利、权利正当性等角度寻找理据,结果沦为社会舆论的靶子。 返回管窥天下
本栏目所刊稿件纯系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国际在线立场。 本稿件为国际在线专稿,媒体转载请注明稿件来源。
欢迎投稿,一经采用,按稿计酬,请勿一稿多投。 EMAIL:topics@chinabroadcast.cn[国内] special@chinabroadcast.cn[国际]
审稿:方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