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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完成《国家赔偿法》修改 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2010-04-29 15:46:12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编辑:姚毅婧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刘轶瑶):29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国家赔偿法》修改决定的草案。完善赔偿程序、畅通赔偿渠道、扩大赔偿范围是修改的重点,精神损害赔偿也被写入了草案。

  中国《国家赔偿法》已实施14年,这次修改进一步规范了赔偿请求的程序,明确了相关的操作期限、协商程序、举证义务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新规定,除了要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外;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支付精神损害慰问金。考虑到目前中国的国家赔偿案件情况千差万别且实践经验不足,法律并未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相关司法解释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如果警方违法进行刑事拘留,受害人可以获得国家赔偿;但针对警方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拘留措施之后放人的情形,则不会给予受害人国家赔偿,但将给出理由。

  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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