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名:瑞士联邦 (Swiss Confederation)
政治:瑞士是联邦制国家,各州为主权州,有自己的宪法。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联邦议会由具有同等权限的国民院和联邦院组成,是联邦的立法机构。只有两院取得一致,法律或决议才能生效。国民院有200名议员,由公民普选产生,任期4年。联邦院有46名议员,23个州每个州选举两名,每个州作为一个选区,选民直接选出本州的联邦院议员。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联邦委员会主席为瑞士联邦主席,是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任期一年,不得连任。根据宪法规定,瑞士实行“公民表决”(即公民投票)和“公民倡议”形式的直接民主。凡修改宪法条款、签订期限为15年以上的国际条约或加入重要国际组织,必须经过公民表决并由各州通过后方能生效。
外交:瑞士为“永久中立国”,奉行积极的中立政策。“普遍性”、“善良服务”和“国际合作”是构成其外交政策的三要素。2005年6月,瑞士公民表决批准加入《申根协定》,2008年12月12日,瑞士加入申根区。
与中国关系:1950年9月14日,瑞士与中国建交,并互派公使。1956年1月和1957年4月中瑞各自将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2003年11月,瑞士联邦主席帕斯卡尔·库什潘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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