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富士康员工自杀":权利贫困把孙丹勇逼上绝路

2009-07-22 10:14:29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编辑:蒋丽丽   
    据其大学同学发帖调出其自杀前数小时的聊天记录称,富士康环安课在调查中对孙丹勇采取了殴打、拘禁与非法搜查。

  作者:魏文彪

孙丹勇发给同学的短信。孙丹勇发给女友的短信。

  7月16日凌晨,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市宝安区)年仅25岁的员工孙丹勇,从12楼跳下身亡。此前,公司交由其保管邮寄给苹果公司的16部苹果iPhone样机少了一部,孙曾接受公司环安课调查。18日,孙丹勇的大学同学指称,孙在接受调查时遭到非法搜查、拘禁和殴打。(7月21日《京华时报》)

    相关评论
    从富士康员工孙丹勇自杀谈"网络暴民"与"替罪羊"
    揭秘“富士康员工自杀”的幕后

  富士康公司在给苹果公司寄产品时,出现一台样机遗失,苹果公司怀疑富士康可能泄密,富士康面临巨大压力,在这种情形下,富士康对样机遗失事件进行调查,包括对负责邮寄产品的员工孙丹勇进行询问可以理解,但是据其大学同学发帖调出其自杀前数小时的聊天记录称,富士康环安课在没有有力证据情形下怀疑是孙丹勇拿了样机,而且在调查事情过程中采取了非常规的手段,包括对孙丹勇实施殴打、拘禁与非法搜查。尽管当地警方表示,孙丹勇自杀前是否遭受殴打和拘禁正在调查当中,目前尚无定论,但是可以想象的是,如果不是公司在缺乏有力证据情形下怀疑是孙丹勇拿了丢失的产品,并且使用了非常规的调查手段,年仅25岁的孙丹勇不太可能会在不堪压力之下选择轻生的道路。

  近些年来,沿海地区一些企业被舆论指称为是“血汗工厂”,这些企业通过制定过于繁重的工作任务与严苛的考核制度,给予员工巨大的肉体摧残与精神压力,让这些企业的员工感到不能承受之重。2006年就有媒体报道称富士康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女工日工作时间长达15个小时,有时一个月都没有一天休息;同在深圳的华为公司在所谓“狼文化”、“床垫文化”主导之下,近些年来也接连出现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在“血汗工厂”工作的员工由于常年承受着超出极限的身体与精神压力,一旦遭遇到诸如孙丹勇所遇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或困难与挫折等,就极其容易诱发心理障碍,甚至导致精神崩溃,出现通过自杀寻求解脱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近些年来部分“血汗工厂”出现的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实际上是这些员工常年不堪承受的压力在各类突发性事件或困难与挫折“点燃”下的一种致命的爆发。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资本的本能,所以部分企业主通过制定繁重的工作任务与严苛的考核制度涸泽而渔地驱使员工,给员工制造难以承受其重的巨大压力。同时,由于资本在与员工力量对比中处于强势地位,所以部分企业主有恃无恐地侵犯员工的各项权益,而员工出于害怕遭到辞退心理,面对来自企业主的各种欺凌只能选择忍气吞声,而这更助长了部分企业主的气焰,以至于更为肆无忌惮地对员工实施侵权行为,并因此而导致部分员工出现心理异常,甚至在不堪承受压力与权利遭损之下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说,包括孙丹勇在内部分企业员工选择自杀结束生命,实际上是权利的贫困将他们逼上了绝路。

  正因为资本在与员工力量对比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所以唯有通过实施必要的来自企业外部的干预,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资本与员工之间的力量对比,才会真正有员工的劳动权益可言。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当前由于企业内部独立的工会组织尚未普遍建立,部分劳动行政部门执法天平习惯性地向着企业倾斜、部分地方政府为谋求经济增长片面维护企业利益等原因,对于资本与企业主行为的制衡付之阙如,并因此而造成员工权益难以获得坚实的保障。就此而言,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自杀事件,实际上是再一次敲响了必需强化对于资本的制约、必需对企业主侵权行为实施强力干预的警钟,否则,如果任由部分企业各类侵犯员工权益行为发生,类似孙丹勇这样企业员工因为权利贫困而被逼上绝路的现象,就依然难以杜绝发生与出现。

1 2

相关新闻

我要发言

NEWS 猜猜看

管窥天下

20万索赠风波背后的纠结与不堪
    当初鼓动张家不要“带血的钱”的那些人,今天,又跳出来再对张家人迫于生计、索要捐赠的事实义愤填膺。此时彼时,令人唏嘘。
国内城市征收“交通拥堵费”还不够资格
    无论从国内各大城市的基础交通设施、交通管理水平来看,还是从民意调查来讲,我们目前还没有资格去酝酿收台这项公共政策。
核电厂环评造假应该一票否决
    如果彭泽方面确是通过虚报人口、用奖品搞民调等方式骗取环评通过,这样的弄虚作假行为必须被追责。
更多>>

新闻辩论会

艺术收藏

新闻首页 | 最新 | 国际 | 时政 | 评论 | 图片 | 直播 | 环球媒体连连看 | 国际调查局 | 联合博 | 世界观 | 专题

地址:北京石景山路甲16号 100040
业务电话:86-10-68890767/68890762 电子邮件:webmaster@cri.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网站排名
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监督电话:86-10-68892232 68892233 监督邮件:jchsh@cri.com.cn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02006 京ICP证050344号 京ICP备05064898号 网站运营: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版权所有©1997-2010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