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的宪法明确规定:持枪权是每个公民所享有的。在美国买枪比买手机更方便。爱尔兰的小董认为:"由于枪击事件频繁发生,美国人对枪支的迷恋应该到此结束了吧!" |
最近,美国又进入了枪击案的高发期。先是越南裔美国人在纽约州枪杀14人,随后宾夕法尼亚州又发生了枪手在家门口射杀3名警察的事件,更有华盛顿州一名男子在开枪打死5名年仅7至16岁之间的亲生孩子后饮弹自尽。
对于这一问题,美国国内有两种声音,一种是支持持枪,他们认为美国是移民国家,民众为了保证自己的家人和财产是可以持有枪支的。一种是反对持有枪支,认为这样会导致美国社会枪击案平凡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背景:
2007年发生的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造成30多人丧生,举世震惊。
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2004年一项研究显示,美国每年有近3万人、每天约有80人死在枪口下,其中1.2万人被枪杀,1.7万人开枪自杀,其余则死于“擦枪走火”。
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加强枪支管理天经地义。但在美国,枪支管理不仅是治安问题,更涉及传统和政治。美国早期殖民者为在险恶环境中保全身家,几乎人手一枪。持有武器,在美国被视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美国宪法对此有明文规定。
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早期主要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著名旅美学者林达曾经在文章中写道:1789年,作为宪法修正案的美国《权利法案》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它并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等于说持枪权是天赋人权。
在其他国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有权开枪。美国人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而限制权力的根本,在于保障公民权利。
清理野蛮标语是对现代文明的补救 在我们的生存环境之中,权力自始至终都没有摒弃掉自己的傲慢态度,甚至不把纳税人当成是应该尊重的个体与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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