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动议开征燃油税。 ·1997年:人大通过《公路法》,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 ·1998年: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2001年:前任税务总局局长表示燃油税将在适当时机开征。 ·2002年:前任税务总局局长又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透露燃油税还需选择时机。 ·2006年:发改委提出要密切跟踪国际油价,推进燃油税。 ·2007年:国税总局将完善燃油税改革列入2007年工作范围。 ·2008年:国家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及成品油价税费改革15年之路] |
油价高位时征收燃油税,消费者并非不能接受,燃油税难产,归根到底是中央、地方各行政部门之间利益难以协调的结果。将交通部、地税局开征几十年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等转成燃油税,划归中央税收,地税与国税利益矛盾非常直接。而且,开征燃油税还要涉及到通行费取消后交通系统几十万路桥收费人员如何安置等问题。实际上,2000年前后燃油税推出功亏一篑,也与当时需安置27万路桥收费人员有很大关系。在那之前,税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是12万人,没想到后来变成了27万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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